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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手术:母子宫不见了 婴骨头折了

剖腹产手术:母子宫不见了 婴骨头折了

剖腹产手术:母亲子宫没了 婴儿骨头折了
 来源:新抚州 发布时间:2007-3-16 9:23:00


  市民张女士在市第六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时,不仅子宫被切除,而且剖腹产下的男婴手腿部位骨折。失去了子宫意味着不能再生育,因此,为了将儿子手脚治好,张女士要卖房救子。 

  3月13日,记者在街上看到张女士贴出的卖房救儿广告。张女士告诉记者,卖房救儿广告贴出不久,来看房子的人还真不少。随后,她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剖腹产子宫被切 

  去年,24岁的张女士结婚,丈夫外出打工,张女士留在家。同年3月,张女士怀孕,做妈妈的喜悦感涌上心头。 

  去年12月25日上午,离预产期还有一天,张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市第六医院,准备在该院待产。当日上午,医生检查后告诉他们,张女士胎位不正,为保母子平安,必须马上做剖腹产手术。由于张女士的丈夫尚未回来,陪同她来医院的公公婆婆犹豫了一阵,最后还是同意医院做剖腹产分娩手术。 

  当日下午,张女士被推进手术室,约一个小时后,婴儿拿出来了,躺在手术台上的张女士也苏醒过来。得知是个重2.15公斤的男孩时,张女士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然而没过多久,医生告诉张女士及其家人,张女士的胎盘植入,要取出胎盘就必须切除子宫。听后,张女士的公公修先生说什么也不答应,他要求让儿媳妇转院,但医生说,张女士胎盘流血过多,来不及转院,情况危急,须赶快签字动手术,不然会危及生命。 

  最后,张女士的婆婆代签下修先生的名字。医院又开始动手术,切除了张女士的子宫。

  婴儿的手脚也折了 

  第二天上午,婴儿躺在保暖箱内,张女士的母亲曾女士在一边照料,突然,曾女士发现婴儿的左脚不会动。当日下午,家人带婴儿在医院拍片,发现婴儿的左股骨骨折了。张女士的家人认为是医院的过错,于是向院方讨说法。 

  就婴儿左股骨骨折的问题,去年12月27日市第六医院与张女士的家属签下一份《承诺书》,院方承诺:患儿至省儿童医院治疗左股骨骨折的所有费用,由医方承担。当天,张女士的家人将患儿送往省儿童医院,治疗了半个月,骨折部位并未恢复完好,院方建议他们回家保守治疗。 

  今年1月11日,患儿出院重回到市第六医院。1月21日上午,曾女士在为婴儿换衣服时,又发现婴儿的右臂膀骨折,全家人顿时惊恐不已。1月23日,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张女士与院方达成协议:将患儿送省级以上医院治疗,治疗费用由第六医院垫付,同时院方派员协调,住院期间医护人员的费用包括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等2280元包月。

  卖房救儿 

  之后,张女士选择带儿子去上海治疗,但按调解协议规定,院方不垫付费用,张女士便自己带了一万元钱出发准备去上海。 

  张女士告诉记者,1月27日,他们从市区伍塘路打的去汽车站坐车,将行李放在的士后车厢,下车时忘了拿密码箱,一万元现金也在里面,且没有看清的士的车牌号。没办法,张女士只好向亲友借钱,然后才去了上海一家医院。经诊断,婴儿右侧臂丛神经部分性损害,住院四五天后,院方表示无力恢复,建议转至上海另一家医院。但张女士的公公打听到,治疗费用至少要二十万元,于是,张女士抱着儿子回来了,想卖房筹钱。 

  子宫被切除,婴儿手脚又断了,张女士认为是市第六医院的过错,是医疗事故。 

  3月14日,就张女士的遭遇,记者来到市第六医院找到负责此事的院方负责人,想进一步核实事情的真相,但医院拒绝接受采访。 

  据悉,有关部门已成立了医学专家鉴定小组,正在对此事件进行技术鉴定。(记者  许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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