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素静、实习生刘派报道:摔伤休学,恢复后却无法继续回到学校读书,家长几次找到学校,都被拒之门外。昨日,小学生周志鹏的家人说,小孩已经11岁,三年未能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据周志鹏家人介绍,2004年,8岁的周志鹏在进贤县泉岭乡何桥小学读一年级,暑假时在家玩耍摔破头,经医生检查诊断是颅腔破裂,需立即动手术,手术后周志鹏恢复良好。经过医生同意,2005年9月,9岁的周志鹏来到学校希望复学,却遭到学校拒绝。周志鹏的家长说,学校拒绝的理由竟是孩子太调皮,学校无法保证其安全,万一出事学校无法承担责任。
2006年,周志鹏的父亲再次来到学校,希望学校收下小孩,让他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可仍无结果。今年3月份,周志鹏的父亲第三次来到何桥小学,保证孩子出了事不会让学校承担责任,并提出可以写下保证书,可学校仍以“不存在免责书”为由再一次将周志鹏拒之门外。
昨日,进贤县泉岭乡何桥小学的齐校长告诉记者,周志鹏是一个特殊的孩子,他头上有个拳头大的软骨,不能受硬物撞击,且这个小孩子本身很调皮,万一出事学校承担不起责任,所以学校只好拒绝让他复学,并建议学生家长将周志鹏送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进贤县教育局教育股的吕股长就此事表示,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即便他带有伤残,学校仍不应该将此学生拒之门外。吕股长建议周志鹏的家人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开出医院的康复证明,凭此证明就可以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让孩子继续上学读书。
来源: 江南都市报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