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昨日公布,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区域,比原区域增加了一个区域。一类区域包括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和青云谱区4个区,最低工资为510元/月、5.7元/小时;二类区域480元/月、5.4元/小时;三类区域450元/月、5.1元/小时;四类区域420元/月、4.7元/小时;五类区域390元/月、4.4元/小时。
据介绍,这是江西省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的第四次调整,也是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南昌四城区属一类区域
一类区域包括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和青云谱4个区。二类区域则包括南昌市的湾里区、南昌县和新建县,同时,九江市的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以及赣州市的章贡区属于二类区域。三类区域则包括进贤县、安义县等48个区、市县。九江市的湖口县和星子县等34个县属于四类区域。萍乡市的莲花县等7个县属于五类区域。
计件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
据介绍,对于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的全日制劳动者,用人单位折算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水平。
而对于实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