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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0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3 9:49: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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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应该从两方面去考虑:

         1.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是不是认真的向老乡介绍存入的2万是保险业务的一种,如果老乡理解了,并在保单上签字,默认了那种存款的方式.(那只能按相关规定兑换及存取)

         2.假若银行工作人员当时没有具体向老乡介绍这项存款业务的特殊性,而老乡他不理解,又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那么,银行工作人员就有点欺骗性质,老乡可以找出有利自己的证据,用不着充分的理由,向相关部门投诉,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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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银行都在办理金融投资和保险类业务,如果真的采用了这种欺骗手段的话,应该往上捅,找他们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更上一级的管理部门。
让我们一起把进贤论坛建成美好的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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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改:用不着充分的理由,向相关部门投诉,把损失降到最低点.------中的“不着”两字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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