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来自建设部及上海、南京、成都、青岛等城市的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南昌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座谈。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南昌廉租住房制度将继续扩大覆盖面,将从以往的最低收入家庭逐渐向低收入家庭倾斜。
廉租房向低收入家庭倾斜
南昌自1997年起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核减为主的廉租住房制度,截至目前,该市已对13000多户困难家庭实行了公有住房租金核减,2428户“双困”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配租政策。
南昌市房管局某负责人表示,南昌将逐步将三类低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的范围:一是人均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双困”家庭(目前为7平方米);二是低收入无房困难家庭,即人均年收入不足5000元、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房面积人均低于8平方米的;三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人均年收入不足5000元,虽有自主产权住房,但人均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
按人均使用面积10m2配租
对纳入保障范围的市民,房管部门将采取两种保障方式,即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其中租金配租制度是指“低保”家庭的廉租对象按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配租,每平方米每月补贴10元,并用5年时间通过收购二手房,逐步向其提供房源,转为实物配租;住房租金补贴制度是指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原则上按“低保”家庭的50%提供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以达到人均10平方米使用面积。
建设部将根据南昌经验进行改革
建设部住房保障与房改指导处处长刘霞透露,根据南昌的廉租住房先进经验,建设部将对廉租住房制度进行新一轮的改革,如廉租住房制度将逐步向低收入家庭倾斜,逐步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