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训太、实习生董淑珍报道:近日,进贤的杨先生代表小区200多户业主来到本报投诉,称他们在进贤县翰香园小区购买了新房,开发商称8月30日即可交房。8月20日,售楼部通知他们来看房。当时他们发现房子已经做好,只差一些绿化收尾工程。因为快到交房期了,于是业主们想先进去装修,可开发商却以绿化未完工为由拒绝了。现在交房期已过去三个月了,开发商仍以绿化未完工来搪塞。
7日,记者以业主身份致电翰香园售楼部,就业主何时才能拿到新房一事,售楼小姐称:“绿化还未做好,我们得向你们业主负责,现在还不能交房,只要绿化一完工,房子就可以交给业主了。”对于具体何时才能交房,售楼小姐称年前应该可以拿到。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博世达律师事务所周律师。周律师告诉记者,售楼方在承诺的8月30日未如期交房已属违约,应承担合同上的违约责任,若再迟迟不付房,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售楼方履行责任。
作者: 编辑: 舒晓露
来源: 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