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 记者 罗时刚) 进贤县人车某年少时曾劣迹斑斑,在多次犯罪后开始了长达五年的逃亡生涯。经过自己的刻苦学习,车某终于拿到了大学毕业证。然而,就在这名“天之骄子”憧憬未来美好生活的同时,却落入了法网。记者昨日(15日)获悉,南昌市中院对车某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出生于1984年的进贤县人车某曾是名“问题少年”,经常和社会上的一些不三不四的小流氓玩耍。2001年3月9日晚8时许,车某和同伙邓某到进贤县工人文化宫舞厅跳舞,在跳舞中,邓某因多看了王某的女朋友几眼,遭到对方的殴打。为帮邓某报仇,年少无知的车某等人在舞厅外的一家夜宵摊抢得一把菜刀,返回舞厅后朝王某等人砍去,造成二人重伤。
案发后,邓某等同案犯都已经判刑,惟独车某赶在公安机关抓捕前只身一人逃往了外地。在随后的五年逃亡生涯中,邓某四处流浪和化名打工,尝尽人生百苦和世态炎凉,足迹遍步江西、福建、湖南等地。期间,邓某觉得自己学习成绩还好,便咬牙捡起了课本,通过一段时间的刻苦努力,考上了湖南的一所财贸大学,并顺利毕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车某领到大学毕业证,开始对自己的未来满怀憧憬时,却被警方抓捕归案并移送南昌审查。日前,进贤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车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车某不服,向南昌市中院提起上诉。
记者昨日获悉,市中院对车某进行了公开审理。然而就在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即将结案时,法院还发现车某在2001年舞厅伤人案之前还涉嫌两起犯罪,一件是寻衅滋事(犯罪时年龄不够,免于起诉),另一件是共同强奸。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对车某当年的强奸行为提起公诉,这意味着,车某将面临数罪并罚。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车某通过多年的刻苦学习,本应拥有美好的前程,但年少时的无知却为自己酿下了终身大祸,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南昌晚报
编辑:杨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