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卫兵 杨欢 记者 罗时刚) 进贤县人李志平认为凡官必贪,敲诈勒索南昌大学二附院一副院长5万元。记者昨日(26日)从东湖区法院获悉,敲诈勒索未遂的李志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今年春节前夕,李志平在南昌大学二附院基建工地打杂期间,得知该院一吴姓副院长负责该大楼的工程建设,便抱着“凡官必贪”的念头,猜想其从中捞取了不少好处,遂起敲诈之意。
自2006年2月14日至2月28日期间,李志平先后三次打通吴副院长的办公室电话,声称掌握了其在负责二附院新大楼建设中捞取好处、贪污受贿的大量证据,向对方勒索5万元钱。由于吴副院长及时报警,李志平于3月4日被警方抓捕归案。
来源:南昌晚报
编辑:杨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