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近日下发的《2006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精神,
江西省政府决定自7月23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9月30日全省停止执行《预案》。《预案》启动期间,全省652个委托收购库点将按照70元/50公斤的价格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根据《预案》,中储粮江西分公司为此次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全省其他收购库点受其委托,以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7元收购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早籼稻。为方便农民卖粮,委托收储库点可根据需要原则上在每个乡镇设一个延伸收购点。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为保证委托收购企业运转,除国家给的每50公斤2.5元的收购费外,江西省财政再增加了1元。
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江西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早籼稻将达30亿公斤,多于去年的收购量。江西各地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机制。全省共筹措资金5000万元,通过促销、修仓、腾库,仓容已基本能够满足收购需要。江西省要求各收购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严禁收购中压级压价或抬价收购,凡违反最低收购价价格政策收购的早籼稻,不得纳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