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圳荣获“江西省第二届文明村镇”称号
日前,我省公布了“江西省第二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名单”,南昌市等11个城市(县城、城区)获江西省第二届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称号。 本次表彰的“江西省第二届文明城市(县城、区)”有11个,其中“文明城市”有5个,为南昌市、萍乡市、景德镇市、宜春市、九江市;“文明县城(城区)”有6个,为东湖区、吉安县、武宁县、西湖区、广丰县、金溪县。
同时,我省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县城、区)”21个,其中,青云谱区、青山湖区、进贤县获“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城区)”。
我省还表彰了15个“江西省第二届文明村镇”,南昌市获表彰的包括:南昌县向塘镇、进贤县温圳镇、青山湖区塘山镇等。
同时,表彰了291个“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南昌市的新建县乐化镇、青云谱区青云谱镇、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永溪村等30个村镇获表彰。此外,我省还表彰了1200个“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近年来,南昌经济实力快速提升、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影响日益扩大、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进一步提高。2002年和2005年,我市连续两届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2006年,我市还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