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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万元货只愿赔两百

弄丢万元货只愿赔两百

一批价值一万余元的货物在中转过程中不见了,货运公司却只赔200元。昨日,来本报投诉的萍乡市民许女士心里真不是滋味。
  许女士告诉记者,5月16日,她委托南昌“鸿尔”货运公司从上海中转一批服装去萍乡,运输费为100元。5月下旬,货运公司给许女士打电话称,货物丢失,她可提供货物价格表以便赔偿。当许女士拿出上海传来的15064元价格单时,对方的赔偿从全额变为2500元,后来又变成了200元。
  记者来到南昌县东新工业园内的南昌“鸿尔”货运部,该公司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许女士在托运货物时没有交保险费,也没有保价单,他们公司也没有提醒客户交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公司只能赔200元。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热线律师徐之春,徐律师称,只要许女士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货物实际价值,就有权要求“鸿尔”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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