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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地税局接听热线 解读二手房税收政策

南昌市地税局接听热线 解读二手房税收政策

热线专访

  “没来得及问的可来找我!” 江南都市报专访南昌市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郭峰

  “你好,这里是二手房税收政策解读服务热线,我是郭峰,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6日晚,由南昌市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郭峰率领的“省城二手房税收政策”解读工作组独家作客江南都市报,认真地回答了近百名热线读者的咨询。

  当晚的热线原定7时半开始,可市民的热线从下午5时多就打了进来。据统计,一个小时,三部热线共接听了89位市民的政策咨询。

  据郭峰介绍,综合整个接听过程,他们发现市民对二手房税收政策非常关心。市民们咨询的关键点在商品房、还建房和房改房的上市交易该如何办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问题上。

  郭峰还说,由于时间有限,一定还有很多市民错过了咨询的时间。他建议大家可以带着自己想咨询和了解的问题去市局找他本人或找税政一处或者到南昌市房产交易市场地税服务窗口继续咨询。

  热线接听

  出售哪些住房须缴营业税

  李先生:出售哪些住房要缴营业税?

  郭峰:政策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购买的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买卖双方是否都要交营业税

  喻先生:我在南昌市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请问买卖双方是不是都要交营业税?

  余伟民:不是,纳税人应是原来的房主。

  卖出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营业税何时征收

  黄女士:将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卖出缴纳营业税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余伟民:2006年6月1日开始征收的。

  向亲属售房如何缴税

  李女士:我向妹妹出售一套房子,不是财产分割,也不是继承,是否缴纳营业税?

  郭峰:你向妹妹出售房子并取得收入属于销售行为,也一样要按政策规定征收营业税。

  房屋加价卖出是否要缴相关费用

  吴先生:我1999年在南京西路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价格为15万,2000年取得产权证,现准备把这套房屋以18万卖出,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严卫东:销售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按政策规定可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钱女士:1993年我在西湖区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60平方米的住房,价格为30万,1995年取得了产权证,近期我准备把这套房屋以50万卖出,请问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余伟民:您准备卖出的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属于非普通标准住房,由于您购买房屋至今已经超过5年,按政策规定应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即(50-30)×5.5%=1.1万元。

  李先生:我2003年在上海路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70平方米的住房,价格为45万,2004年缴纳了契税并取得了产权证,近期我准备把这套房屋以50万卖出,请问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余伟民:您准备卖出的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属于非普通标准住房,由于您购买房屋至今不足5年,按政策规定应按其售房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即50×5.5%=2.75万元。

  税收新政策何时开始实行的

  余先生:南昌市个人转让住房税收新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罗成:《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地税局征收窗口何时开始运作

  何先生:南昌市房产交易大厅地税局征收窗口什么时候开始运作?

  罗成: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运作,窗口的设置是为了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方便纳税人办理个人转让住房征免税手续,在窗口正式运作之前纳税人须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理手续。

  出售赠与房是否要缴税

  汪先生:我父母有一套1996年的房改房,1996年就取得了产权证,2002年父母将房子送给我,如果我把房子卖掉需不需要交税?

  严卫东:政策规定个人将受赠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也适用个人转让住房税收政策规定,只是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魏先生:我父亲有一套1999年的房改房,2000年就取得了产权证,年初我继承了父亲的房子,今年3月份办到了新的产权证,请问我把房子出售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严卫东:政策规定个人将继承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也适用个人转让住房税收政策规定,只是其购房时间按发生继承前的购房时间来确定。

  办理营业税需要哪些材料

  周先生:明天,我要去南昌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问在办理营业税上要带哪些手续材料?

  严卫东:根据南昌市局的规定,纳税人需持以下材料到征收窗口办理征(免)税及开具发票手续:1.原购房时的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或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屋买卖合同及复印件、原购房发票及复印件或合法票据及复印件;3.个人合法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原件;5.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需提供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6.档案馆出具的房屋产权查档证明材料原件;7.《南昌市个人住房转让纳税申报表》;8.其他有关资料。

  普通住房包括哪些

  章先生:南昌市普通住房包括哪些?

  罗成:根据南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凡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同时具有以下条件的住房为普通商品住房: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一类地段每平方米低于3900元、二类地段每平方米低于3600元、三类地段每平方米低于2500元、四类地段每平方米低于1800元。”

  出售办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房子是否要缴税

  黄女士:我与爱人199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1992年办了产权证,产权证是我和爱人两个人的名字,今年2月份,我离了婚,房子归我所有,已经在房管局办了产权变更手续。请问,我把房子卖掉要不要缴纳营业税?

  罗成:政策规定个人将通过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也适用个人转让住房税收政策规定,只是其购房时间按发生离婚财产分割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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