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熊全琳、记者刘媛、实习生袁利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调查队获悉,1~10月,南昌市城市居民家庭总收入人均11334.7元,同比增长18.9%,其中可支配收入人均10804.1元,同比增长20.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5%。
据悉,工薪收入是家庭总收入的主导,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首要因素。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新的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普遍增长,补发工资到位;企业经济效益逐渐好转;社会上兼职者也越来越多,在这些因素的共同影响下,2007年1~10月,南昌市城市居民工薪收入人均达到8070.5元,同比增长25.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74.7%。
另外,经营收入是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渠道。1~10月,南昌市城市居民经营收入人均386.0元,同比增长48.1%,比可支配性收入增幅高28.1个百分点,经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也由去年的2.7%增长至今年同期的3.4%。
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增长,也带动了居民的消费水平大幅增长。1~10月,南昌居民消费性支出8097.8元,同比增长29.1%。居民的消费也不再局限于衣、食、住、行上,享受型消费和精神消费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的重要消费方式。
据统计,今年1~10月,南昌居民家庭购买家用汽车同比增长33%,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电脑51台,同比增长31.9%,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手机136部,同比增长19.7%。今年1~10月,南昌市城市居民的旅游支出人均178.3元,同比增长6.5%,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人均877.5元,同比增长5.4%,通信服务支出人均54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