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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率先开征燃油助力车养路费

进贤县率先开征燃油助力车养路费

6日,进贤县居民吴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买了一辆燃油助力车,当地交通部门却根据摩托车的标准向他收取了养路费,不知是否合理?对此,进贤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称,燃油助力车实际上就是轻便摩托车,开征养路费有据可查。据悉,对燃油助力车开征养路费在江西还是首次。
  记者在吴先生提供的收费票据上看到,收费人员对他这辆排量为48毫升的燃油助力车收取了10个月的养路费,共计金额为150元。
  江西省交警总队车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标准,燃油助力车汽缸工作容积在30毫升到50毫升的,应属于轻便摩托车,应该挂牌上路行驶。目前,许多厂家生产的在路面行驶的燃油助力车都属于该范畴。
  进贤县交通局稽查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进贤对燃油助力车开征养路费已经有两个月了。对于征费的依据,他认为,现在当地市场的燃油助力车实际上就是变相的轻便摩托车。对轻便摩托车必须征收养路费。
  江西省稽查征费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燃油助力车的问题,尽管有不同看法,但是只要车管部门认定燃油助力车为轻便摩托车,交通部门就可以根据摩托车的标准征收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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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电动车要不要收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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