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至南昌的中巴车搞‘联运’,过去五六元票价变成了10元。”11日,进贤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进贤至南昌40多辆中巴车搞起了“联合营运”,票价翻了一倍。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联运”车队:搞“联运”无须批准
12日上午10时30许,记者来到进贤县汽车站,看到门口挂起了一条“自4月15日起进贤至南昌客车正式联合营运”的红色横幅。“联运”车队沈姓队长告诉记者,目前进贤车站共有45辆中巴客车参加了联合营运,他们都是自发组织起来的。因为之前进贤至南昌段的营运市场非常混乱,他们搞“联运”就是为了统一该路段的营运市场,摆脱以往中巴车抢客、超载的混乱局面。
记者问他“联运”有没有经过政府部门批准时,他告诉记者,因为他们是自发组织,而且提价后也没有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因此不需要政府部门的批准。“我们这些车现在统一进站,统一发车,以往出现过的哄抬票价的现象自从‘联运“开始后就没有再次发生,我们这样的行为是得到进贤县运管部门默许的。”
县运管所:只负责行业管理
记者随后来到进贤县运管所采访,运管所熊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运管所只是对进贤县车站的中巴车进行行业管理,其他的事情和运管所无关。“由于他们是自发组织的,他们在‘联运’开始后确实让市场得到了规范,而且车队按时交纳管理费,其他的事情由他们自己解决,我们只要做好行业管理就够了。”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春运期间民和镇主要站点汽车客运票价最高限价表》,并称进贤至南昌的中巴客车属于大型客车中级,最高限价为14.40元,春节期间还可以上浮20%。只要联运队按班次统一发车、收票,不超过最高限价,可以自行调价。当记者问其成立“联运”车队需要什么条件时,他告诉记者,按照规定,一般进行联合营运的车辆需要达到50辆方可成立运输公司,但该车队只是民间自发组织,所以不需要这些条件,车队随时可以解散或成立。
省公路运管局:“联运”不符合规定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运管科黄科长。他告诉记者,中巴车车主自发搞“联合营运”的民间组织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此种组织成立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一定要以经济实体的形式出现,而且在数量上必须达到50辆。
他还告诉记者,进贤县中巴车搞“联合营运”,短期内也许会起到规范营运秩序的效果,但由于其缺乏系统的管理机制,易导致行业垄断,而且此种组织的稳定性也很差,随时存在分散的可能,导致责任无法分担。当地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使其合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