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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南昌设立出口加工区

国务院批准南昌设立出口加工区

记者从今天(14)上午召开的南昌国家出口加工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国务院于近日正式函复中国海关总署,同意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南昌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这标志着我市出口加工区申报工作结束,从即日起进入建设阶段。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龚建华出席会议。

据了解,南昌出口加工区建设过程中,将把工作重点放在承接长三角、珠三角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上,力争引进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加工贸易项目;在产业导向上,将坚持把对地方经济具有较大拉动作用的产业如微电子、资源深加工、光电、生物医药、家电等产业作为重点来扶持,逐步延伸出口加工区的产业链,切实将南昌国家出口加工区打造成一个出口加工企业的密集区、特色产业的示范区,打造成区内区外产业配套、工业物流互为联动的试验区以及全省对外开放上水平、上台阶、增后劲的带动区。

龚建华在讲话中指出,南昌出口加工区的建设,对于我市乃至全省的开放型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加快推进、做好服务,齐心协力建设好南昌出口加工区,力争年内封关运行;同时要努力做好南昌出口加工区的推介工作,吸引一批项目落户,在年底前实现生产出口零的突破。

出口加工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在加工区内设立机构,对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

出口加工区是目前我国政策最优惠、通关最快捷、管理最规范的特殊监管区域,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桥梁,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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