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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 别留后遗症

买卖二手房 别留后遗症

 贤湖路徐女士来电反映:前几天,我突然收到一张燃气营业所开出的处理单,告知我家中电表表框损坏,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交纳近1000元补偿费。我很纳闷,我的房子是2个月前刚买的二手房,过户由中介代办,当时没有人告诉我需要检查一下电表,供电公司也从未上门检查,当然也不知相关处罚规定。如今面对这张罚单,我感到非常冤枉,很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接到反映,记者随即向供电公司服务部进行咨询。该部门负责人说,徐女士遭遇的情况在近期二手房交易中偶有发生。二手房交易时,一些买家会委托中介办理过户手续,除非买家与中介达成协议,一旦发生表具被损问题,可由中介承担责任,否则由于过户后买家已成为供电公司用户,故责任方仍为买家。

  然而,多数情况是,买卖双方到营业所过户,关心的是抄表数和欠费,对电表具是否完好往往忽视。

  徐女士买完二手房后,抄表员可能一直未能入户抄表,之后才发现表具损坏。这近1000元非正常计量用电情况处理单,并非行政处罚,而是表具的赔偿和电费费用的补收。电费的补收是根据有关规定,依据该家庭供电设备用量和常规使用时间计算的。电表损坏,如果徐女士肯定为房屋上家所为,可向上家提出索赔要求。

  有关人士提醒市民,买卖房屋时,无论电表还是自来水表,都要请相关部门检定,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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