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街☆≯ 2008-7-1 13:21
《女子误杀丈夫公婆联名求情》·“飞刀”妻子昨获轻判
本报讯 记者叶伟、实习生刘美花报道:6月20日,本报报道了进贤县三里乡丰富村委会张家自然村人何艮连因琐事与丈夫发生口角,随手拿起肉板上的剔骨尖刀扔向丈夫张小华,正巧刺中腹部致其死亡。事发后,包括何艮连公婆在内的36名亲属联名向法院写求情书,请求法院考虑何艮连上有年迈的公婆,下有两个年幼的儿子,从轻判决。
[align=center][table][tr][td][img]http://pic.jxnews.com.cn/0/02/37/03/2370323_719548.jpg[/img] [/td][/tr][/table]何艮连听完宣判后放声痛哭[/align] 昨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何艮连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何艮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b] 何艮连可回老家受刑[/b]
昨日上午9时15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敲响法槌。眼圈通红的何艮连在两名女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随后,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何艮连一边倾听一边痛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艮连法制观念淡薄,过失造成丈夫张小华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惩处。
判决书称,何艮连此次犯罪系因家庭琐事引起,且系过失犯罪,案发后具有深刻的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因此法院对其所犯罪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根据何艮连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判处被告人缓刑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何艮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结束宣判后,法官对何艮连说:“希望你回去后,一方面照顾好自己的两个孩子,一方面对自己的公婆尽好孝道。”
[b] 公婆对判决结果感到欣慰[/b]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人在北京的张小华外甥万某。
“我们真是没有想到这样的判决结果。这样的判决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说是极大的帮助,也是最大的安慰。”小万说。
据介绍,宣判当日,何艮连的公婆并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人在进贤的张小华年迈的父亲说:“我知道是今天宣判,但没有想到能等来这个结果,孙子以后有人照顾了,我二老也有人照应了。”
[b] 感谢《江南都市报》关注[/b]
昨日在电话里,张小华的哥哥向本报表达了谢意。他说:“虽然何艮连在北京接受法院的审判,但江南都市报采访关于她的报道,更能让关心何艮连的丰富村委会及张家人感受到温暖。”
据了解,如果何艮连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10天以后该判决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