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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2007 2008-4-14 22:55

南昌市对超标助力车出台新规

3月30日,南昌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今年4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应当办理临时通行标志,方可在南昌市市区道路上行驶。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3年。而4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不能在南昌市市区道路上行驶,该规定将于5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 4月1日前所购“超标车”要办临时通行标志 办标志免费 《通告》规定,4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应当办理临时通行标志,方可在南昌市市区道路上行驶;其中,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不收取费用,一人只能办理一辆车的临时通行标志,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3年。 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车辆属于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本市市区居民户口簿或者暂住证及一份复印件;车辆属于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同时携购车发票及一份复印件;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从5月1日起到7月31日为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时间,8月1日起将开始查处。 4月1日后所购“超标车”将禁行 无“通行证”闯市区将被罚 4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将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并禁止在南昌市区道路上行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未取得临时通行标志在本市市区道路上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
       8月起11条道路限时禁“摩” 每日7时30分至19时整,禁止城区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悬挂有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在八一大道、广场南路、广场北路、阳明路、阳明东路、民德路、福州路、中山路、中山东路、孺子东路、站前路通行。 禁止外地号牌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南昌市属四县和湾里地区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无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在南昌市区内通行。 火车站站前广场全天候禁“摩” 全天候禁止以上车辆在老福山立交桥、坛子口立交桥、永和门立交桥、顺外立交桥通行以及在二七南路的二七西街口以北至火车站站前广场和二七南路的洛阳路口以南至火车站站前广场的区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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