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2007 2008-4-14 22:52
进贤4人“遥控”赌局获利近19万
本报讯 罗国勇、汪菲菲、记者刘太金报道:利用遥控设备控制赌局,赚取他人钱财近19万元,近日,进贤县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黄某管制2年,并处罚金14000元。 2004年11月22日上午,黄某伙同李某、杨某等4人(均已判刑),利用带有遥控装置的赌具,在进贤县某宾馆设好赌场,然后由李某等人控制赌局,致使邓某、徐某两人输掉人民币15万元。次日,黄某等人又利用同样的手段,使邓某输掉人民币3.4万元。
jqe 2008-6-21 19:35
赚了19万,拿 了一万四出来,等于是赚了17万。两年赚了17万也值得哦。不错不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