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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舍茗士 2007-12-21 19:26

抚州一村干部遇害是否因公殉职存争议

[b] 核心提示[/b]  [u]2007年7月24日凌晨5时许,在抚州市临川区七里岗乡湖墓村破珑组发生了一起恶性凶杀案,造成两人死亡,其中一名死者揭某是湖墓村村委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很快就被捉拿归案。[/u]
  [u]近日,揭某的丈夫向本报反映,自己的妻子是在事发的前一天晚上接到驻村乡干部李某的开会通知,当时李某要求揭某要通知到每一位干部,事发当天凌晨,揭某准备起早步行到村书记陈某的家里通知,但是没想到却被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杀害。然而,当揭某的丈夫向乡政府提出对揭某认定为因公殉职并对其死亡给予抚恤和补偿时,乡政府只以困难补助的名义给了死者家属8千元钱。[/u]
[b]  ●死者丈夫:[/b]
[b]  要不是因为工作,我妻子也不会死[/b]
  据死者的丈夫林某介绍,他的妻子揭某今年49岁,是湖墓村村委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在该村任职有十年时间了,平时工作积极、任劳任怨。2007年7月23日晚,妻子揭某接到乡干部李某的电话,说次日早上7点半全体村干部要开会,并要求揭某都通知下去。
  当时揭某用电话挨个进行通知,就是村书记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24日凌晨4时40分,我看到妻子穿好了衣服准备出门,我就问她这么早起来干吗?我妻子说怕来不及,要到陈书记家去通知他来开会。”死者的丈夫林某说,由于两家相距较远,妻子只能早起。当时妻子在出门后想顺便到自己家附近的厕所去方便一下,没想到被犯罪嫌疑人碰见,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当时我正在家里睡觉,有个邻居慌慌张张跑到我家来说,‘不得了,你快去,你老婆被人杀了!’我一听,赶快从床上起来。我看见妻子躺在地上,全身都是血,真是惨不忍睹。”死者丈夫林某说,“后来我把我妻子送到医院的时候,人已经没救了。”
  妻子死后,自己的生活起居没有人照顾了,家里也冷冷清清的。死者丈夫林某告诉记者,现在已经花掉两万多元了,但是乡政府只给了8千元的生活补助以外就没有再承担任何费用了。
  “我妻子在村委工作十余年,工作上认真负责,没有过任何怨言。这次要不是因为要去通知村书记开会,也不会那么早起床,最后也不会丢了命。”死者丈夫林某悲痛地对记者说,后来,当他向政府提出对揭某认定为因公殉职并给予抚恤和补偿的请求时,乡政府没有答应。
[b]  ●乡政府:揭某的死与工作无关[/b]
  13日中午,记者来到抚州临川区七里岗乡政府。该乡政府黄书记向记者表示,揭某是自己起床上厕所遭遇不测,不是在去下发通知的路上被杀的,并没有达到因公殉职的标准,所以就没有被认定为因公殉职。后来只是考虑到揭某家比较困难,就以困难补助的名义给了死者家属8千元补助。
  关于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该乡胡副乡长向记者介绍说,去年8月份左右,他和揭某还有几个人一起到林某某家去收取水利费。“每年到他家去收取水利费他都拒绝交纳,为此每年都因这个事要发生口角,甚至打架。去年我和揭某几个人又去收水利费,林某某还是和以往一样不肯交,还抢我手上的账本,最后干脆拿出了刀说要杀人。”胡副乡长对记者说,事发当天,林某某是先杀了该村一名68岁的老干部以后,恰巧遇见到了揭某,才把揭某也杀害了。
  至于7月23日晚上,该乡驻村干部李某有没有打电话要求揭某去下发24日上午开会的通知。黄书记和胡副乡长均表示不清楚。
  而当记者给李某打电话证实的时候,李某否认自己给揭某打电话要求其去下发开会通知,只是叫揭某记得7月24日要来开会。但记者却在一份由李某本人签名的证明上看到:7月23日晚,揭某接到驻村干部李某的电话,要求揭某下发通知,但由于村书记陈某手机联系不上,揭某只得24日清早步行4千米的路程到陈某家去通知开会……
[b]  ●抚州市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可能有精神病[/b]
  13日下午,记者来到抚州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该案的该院公诉处梅处长向记者表示,目前该案又打回到临川区公安局了。因为检察院在提审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精神方面有点问题。而在抚州市精神病医院为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鉴定结果显示,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
  梅处长还告诉记者,为了做进一步鉴定,最后又将这个鉴定转到省里去做,估计要一个多月才会有结果。
[b]  ●律师说法:[/b]
[b]  关键看是否在“去通知开会的路上”[/b]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江西振宇律师事务所的闵康律师。闵律师表示,如果确实有证据认定揭某在24日早晨作好了出门的准备,是在去通知的半路上上厕所被杀害,这就能够认定为揭某是因为工作而出事。

feng2007 2007-12-22 16:36

难说啊!没有证据表明是在去通知开会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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