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网络销售与维修

查看完整版本: 都昌县某中学副校长黄某利用职权和工作的便利,强奸女学生,构成强奸罪

feng2007 2007-10-13 12:16

都昌县某中学副校长黄某利用职权和工作的便利,强奸女学生,构成强奸罪

本报讯 江新文、李辉柱、记者李怀民报道:都昌县某中学副校长黄某利用职权和工作的便利,强奸女学生,构成强奸罪,日前,被都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被害人向某医务费1149元。<p>  2006年6月3日晚11时许,某中学副校长黄某在学生公寓巡查时,遇到学生向某。黄某随后以查向某是否偷东西为由,将向某带到自己的宿舍强奸。第二天,向某将自己受害的事实写成日记。6月5日,向某的同学无意中发现了向某的日记,遂在6月6日上课时,两人以写纸条的方式,询问并安慰被害人,被上课老师发觉。学校领导及老师找他们了解情况,6月8日,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当日将黄某传唤到案。</p>

坏坏的女人 2007-10-13 14:15

汗死,

自由港 2007-10-13 14:20

<strong>强*?</strong>

后舍茗士 2007-10-13 15:24

禽兽!

feng2007 2007-10-13 16:06

不是人!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都昌县某中学副校长黄某利用职权和工作的便利,强奸女学生,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