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调整的原则
1.坚持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
2.坚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3.坚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保护率不降低;
4.坚持发挥社会、经济、生态最佳效益。
二、规划调整的依据1.《江西省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
2.《
进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3.《
进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4.《
进贤县城总体规划》;
5.《
进贤县工业园区规划》;
6. 《南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
三、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1.城镇用地的调整根据
进贤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年批准),按照
进贤县社会经济
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
预测进贤县到2010年城镇人口将达到27.20万人,依据国家标准按人平97平方米计算,实际到2010年
进贤县城镇用地规模为2638.40公顷。而
进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到2010年城镇用地规模为2086.00公顷。为此,需增加城镇用地规模552.40公顷。此次调整城镇用地虽较调整前少安排53.97公顷,但加上与城镇相邻的
进贤工业开发区、民和民营工业园和温福高科技工业园的660.00公顷用地,则
进贤县的城镇用地面积可达2692.03公顷,可满足城镇用地要求。
2.工业用地的调整根据《
进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
进贤县委、县政府确定的
进贤工业园区
发展规划,本着工业园区用地相对集中的原则,本次规划调整方案需要落实720.00公顷的工业园区用地规模,其中占用耕地340.00公顷。因此,为满足工业园区
发展需要,计划从交通、水利部门调剂320.00公顷,其中耕地184.70公顷;从农村居民点调剂用地指标46.13公顷,其中耕地42.22公顷; 调剂2000年前未用完建设用地指标166.56公顷,其中耕地12.80公顷。
3.农村居民点的调整随着社会经济快速
发展以及城镇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从而出现了农村人口呈递减的趋势,也因此减少了农村居民点的用地规模。据预测,规划期內农村居民点可调剂出建设用地指标46.13公顷,其中耕地42.22公顷,全部用于工业园区的建设。
4.基本农田的调整进贤县由于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的
发展速度加快了,用地规模扩大了,从而需要占用一部分基本农田。为确保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需对
进贤县基本农田的布局和数量进行调整补划。到规划期,中心城需要占用基本农田52.31公顷,工业园区
发展需占用基本农田115.00公顷,计划在梅庄、池溪、前坊、张公、罗溪、下埠集等乡镇补划等同面积的基本农田。
四.调整的理由1.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几年实践证明,1998年编制的
进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协调
发展和规范土地利用行为、保护耕地等方面,确实起到了较好的调控和指导作用。但随着
进贤县社会经济
发展按照《
进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走上了快速、健康、
发展之路,尤其是中共江西省委提出的“解放思想,加快经济
发展,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为实现从农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转变,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目标后,
进贤县加快、加大了工业园区的建设步伐。
进贤县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新建
进贤工业开发区、民和民营工业园、温福高科技工业园和文港工业园目标,工业园区用地的增加,使
进贤县许多用地结构和布局发生了变化。原《
进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逐步削弱了引导和控制作用,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对原《
进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
2.城镇化水平提高的需要随着
进贤县社会经济战略发生了变化,其城镇建设也由过去的满足型生态型转变,城镇化水平也由规划期的30.80%提高到35.00%,城镇用地面积也由原来的2086公顷扩大到2644.56公顷。
3.工业化进程加快的需要进贤县为实现经济
发展的战略目标,合理集约利用土地,积极鼓励乡镇工矿企业向县工业园区集中,确定新建
进贤工业开发区、民和民营工业园、温福高科技工业园和文港工业园。工业用地规模由原来的133.34公顷扩大到720.00公顷。
五.调整后耕地占补平衡的措施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文件精神,切实按照加大土地整理,加快土地复垦,适度进行土地开发的要求,对
进贤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的结构进行调整,计划调剂增加土地整理指标1980.7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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