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免征范围车主却不肯缴费
核心提示:
进贤县2、3、6、8、9路等五条线路的32辆公交营运车属于中小型客车,按照有关规定,这些冠以“公交”的中巴不属于公路规费的免征范围,但自从2003年4月后,这些公交车就再也没有缴过公路规费,至今拖欠公路规费192万元,滞纳金130万元。不属于免征范围的公交车为何能拖欠如此巨额的规费,它的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记者展开了调查。
渊源:运行半年停缴养路费
为了方便老百姓的出行,2002年7月,
进贤县开始在县城开通1路公交车,以后又陆续开通了2、3、6、8、9路等线路的公交车。这6条线路每条每年向
进贤县政府缴纳10万元的线路费。由于营运私人购买线路经营权、在320、316国道和多条公路进行有偿经营客运,属于中小型客车,按照有关规定,这些公交中巴不属于公路规费的免征范围。开通前几个月,这些车辆都能自觉及时地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路规费。但是自从2003年4月起,这些车辆以已经向县政府缴纳费用为由,拒绝缴纳公路规费。
按照省政府1998年63号令第九条第三款、《江西省公路客运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这些中巴在320国道和其他公路有偿经营客运,每辆车每月必须向国家缴交1980元公路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
停止缴纳公路规费的行为引起
进贤交通稽征所的注意,该所多次口头通知直至下达法律文书摧缴规费,但车主置之不理。
抗费:多次查扣领导都说情
2003年5月,
进贤交通稽征所查扣了两辆该县未交规费的公交中巴。车主带来20多人到稽征所吵闹,
进贤县一位副县长出面协调先放车后处理。同年6月,公交中巴未履行缴费承诺,稽征所再次查扣两辆中巴,车主又故技重演到稽征所吵闹,这次出面的是该县的人大主任,稽征所再次先行放车。
2003年10月24日,南昌稽征分局组织路检,查扣了5辆未交规费的
进贤中巴,并把车停放在南昌。车主杨某、胡某叫来40多人,围堵冲击稽征所、堵塞国道,要求强行放车,
进贤领导再次出面协调,得到承诺后,南昌稽征分局放了车。
2004年,
进贤交通稽征所依照法律程序,向该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迫于法律压力车主在法院签订承诺:春节前交一半,节后2月28日前交另一半。但这个承诺并未履行,法院便扣了人及车辆。
2004年3月,近百人围堵冲击
进贤交通稽征所,事后10天,该所接到法院电话通知,不但放了车,连“公交追缴规定”的案子也不受理了。
交通稽征部门多次与
进贤县交涉,要求补缴规费,并向县政府发函。县政府相关领导人承认,稽征部门查处偷逃公路规费的车辆是合法的,要求按章缴费是正确的,该交的要交。同时也希望稽征部门给予照顾,使县域中巴能够生存
发展。
拒缴规费事件引起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凌成兴副省长于2003年11月4日做出批示,要求大力支持稽征部门依法征收,依法监督,必须惩处抗缴、围攻、堵路等违法闹事行为。
南昌市罗为民副市长在市政府第五会议室召开了各方参加的协调会,达成处理意见“
进贤县政府负责公交中巴公路规费的缴交。为支持
进贤公交
发展,稽征部门按“非典”减免政策把2003年的标准从1350元/月辆降到850元/月辆,免全部滞纳金,市政府将与省交通部门协调2004年最低征收标准;县政府要降低线路费,让车辆能够承受
发展;立即制止冲击稽征机关、堵塞国道的违法行为,对带头闹事、破坏社会安定、触犯刑律的要绳之以法。
但此后,南昌交通稽查分局与
进贤县政府多次联系规费缴交问题,毫无结果。
车主:生存压力大没有缴纳规费
进贤县的1路和2路公交车由
进贤安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该公司一位姓李的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公司经营出租车,还有1路和2路公交线路。出租车一直都在缴纳规费,公交车养路费原来交过,2003年4月份后实在交不起,一条线路有7、8部车,每条线路一年交10万元到政府。不交规费他们也有理由,一是车辆是公交车,按照规定可享受免征规费的政策,其次,他们已经向县政府缴纳线路费。再缴规费的话,经营线路的车主承受不起。县一级都有线路费的问题,但养路费一般都没有交,两头收费就搞不下去。这是个现实。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诉苦,线路是县政府定的,他们的对乘客收费很低,没什么利润,如果再交规费的话,没有公交车能撑不下去。他承认养路费有几年未交。 并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淡季的时候每辆车花费一天200元左右,其中耗油就100多元,还有公交车司机的工资,维修等。
这位负责人说,稽征所要他们交1350元每月每台车太贵了,东乡只交360元,养路费我们可以交,但不必这么高,但对方不肯,我们同意360元,但稽征所不同意。另外县政府的10万元是少不了的。
进贤公交车不属免征范畴
进贤县这些中巴是否属于城市公交呢?在不在免征或减免公路规费的范围?南昌交通稽征分局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只在由城建部门修建和养护管理和市区道路固定线路上行驶、属于城建部门的公共汽车(不包括中、小型营运车)、电车可免征公路养路费。而
进贤这些公交车的5条线路均驶上公路或者国道,不属于免征范畴,必须缴纳养路费和营运附加费。
稽征所:公交负担过重逃缴规费
进贤交通稽征所的负责人说,
进贤县城客运市场混乱,县有关部门眼睛只盯着出租车、公交车、黄包车、拐的车的线路费、有偿使用费和管理费,无序增加客运车辆,根本不兑现向公交承包车主签订的清理减少黄包车、四年内不增加出租车的承诺,致使公交负担过重。由于公交线路费是县政府收取的,公交车主无法抗衡,就不断向公路规费发起冲击、挑战。而县政府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则袒护公交车主,不断牺牲国家利益。
这位负责人认为,公交站牌设立、维护、管理属公益事业,本应当地政府投入。以设立、维护站牌的名义向承包车主收取每条每年10万元的线路费,没有法律依据,严重冲击了国家公路规费的征收,加重了车主的负担,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公交承包车主进入客运市场是市场行为,既然选择进入,应该考虑承担风险,倘若连公路规费都承受不了,无法经营下去,只能被市场淘汰。
进贤交通稽征所希望上级相关部门介入,对稽征部门工作予以强力支持。文/图 记者徐黎明、刘娟